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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2-26 13:25:22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专家-畅捷

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方式有哪些?

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其来源是国有企业或国家参股企业的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那么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方式有哪些呢?

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

目前,国有资产收益的形式取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经营方式,主要包括:

1、按其形成来源划分,包括经营性收益和非经营性收益。

经营性收益:是指企业由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或国家投人的资本金,通过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进行技术创新,促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产品成本降低所获得的生产经营净成果。

非经营性收益:是指并非由于企业自身努力,而是因为某些客观因素使企业获得的收益,比如国家的特许垄断经营,自然资源的级差地租等。

2、按财政管理体制划分,可分为中央收益和地方收益。

中央收益:是指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直接解缴给中央金库的国有资产收益,其主体部分是归属中央直接管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

地方收益:是指解缴给各级地方政府金库的国有资产收益,主要是归属地方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收益。

3、按初次分配的结果划分,包括企业留存收益和企业上缴收益。

企业留存收益:是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留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留存收益的主要部分应当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少部分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和职工奖励。

企业上缴收益:是指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依据国家投人的资本金所形成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从企业获得的投资回报。

企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应当包括: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

2)、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股东应分得的股利;

3)、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应分得的红利;

4)、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上缴国家的部分;

5)、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收人;

6)、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人;

7)、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的收人;

8)、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9)、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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